2015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對策
21世紀,人類進入知識經濟、循環經濟時代。世界各國正把“發展循環經濟”和“建立循環型社會”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所謂循環經濟,是一種建立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它要求把經濟活動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的模式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反復循環流動的過程,使得整個經濟系統及生產、消費過程中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很少產生廢棄物,它要求以廢舊物資 “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再使用,再循環”為社會經濟活動的行為準則。
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廢舊輪胎的生成量也越來越多。據世界環境衛生組織統計,世界廢舊輪胎積存量已達3億條,并以每年約1億條令人驚詫的數字增長。廢舊輪胎作為可資源化的高分子材料的循環,再生利用,已引起世界各國的關注。在發達國家,以廢舊輪胎無償利用,減免稅賦,政府補貼,并以擴大資源利用量的立法方式予以支持。展望21世紀,廢舊輪胎回收再生利用將是知識經濟時期的“E產業”(即環保產業,取英文“環保”一詞的開頭字母“E”而得)的新型產業,是國家鼓勵發展的充滿希望的“朝陽”產業。
在今年的“兩會”上,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中,有6條是關于“循環經濟”的,說明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我國是橡膠消耗大國,但又是一個橡膠資源十分匱乏的國家,年消耗量的一半左右需要進口。因此,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對我們國家來說非常重要。這是節約橡膠資源、保護環境、化害為利、變廢為寶、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大事。
本人從事利用廢舊輪胎常壓裂解生產燃料油及炭黑這一行業工作有13年之久,本人結合當前實際,談幾點觀點和建議。
一、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是輪胎生產大國,21年我國輪胎產量達到13356萬余,居世界第三位,目前我國每年產生廢舊輪胎5多萬條,隨著轎車進入家庭和汽車擁有量的增加,廢舊輪胎的產生量還將大量增加,如何有效回收利用,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這既是一個世界性難題,也是我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所謂廢舊輪胎,是指被替換或淘汰下來已失去作為輪胎使用價值的輪胎,以及工廠產生的報廢輪胎。廢舊輪胎具有很強的抗熱、熱生物、抗機械性,并很難降解,幾十年都不會自然消失掉。長期露天堆放,不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極易滋生蚊蟲傳播疾病,而且容易引發火災。被人們稱為“黑色污染”。如何把這些廢舊輪胎回收好、利用好、變廢為寶、化害為利,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
目前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途徑大致有5種:
1、廢舊輪胎原形直接利用。用作港口碼頭及船舶的護舷、防波護堤壩、漂浮燈塔、公路交通墻屏、路標以及海水養殖漁礁、游樂游具等,但使用量很少,不到廢輪胎量的1%。
2、熱分解。廢輪胎在高溫下分離提取燃氣、油、炭黑、鋼鐵等,據報道,采用此方法可從1噸廢輪胎中回收燃料油55公斤,炭黑35公斤,然而由于投資大,回收費用高,且回收物質質量欠佳又不穩定,因此,這種回收利用方式目前很難推廣,有待進一步改進。
3、舊輪胎翻新。翻胎工業是橡膠工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又是資源再生利用環保產業的組成部分。舊輪胎翻新不僅可延長輪胎使用壽命、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降低運輸成本,而且減少環境污染,是一項功在企業,利在社會。因而,輪胎翻修——一個古老并新興的產業很有發展前途。目前全國輪胎翻新企業約有5多家,3%以上屬于中小企業,年翻新輪胎約4萬條,大大低于世界水平。世界平均水平,即新胎與翻新胎的比例為1∶1,而我國僅為26∶1,尤其是轎車輪胎的翻新幾乎等于零。
4、生產再生橡膠,1多年來被世界各國所采用,認為這是處理廢舊橡膠再生循環利用最為科學、最為合理、應用最廣的一條重要途徑。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新工藝與技術推動了我國再生橡膠工業的普及與生產規模的擴大,全國先后上了5多臺動態脫硫罐,基本上淘汰了油法、水油法。生產企業約6余家,生產能力擴大到1多萬噸,最高年產量達到以51。2萬噸,成為世界上第一再生橡膠生產大國。
5、生產硫化橡膠粉。這是一門新興材料科學,是集環保與資源再生利用為一體的很有發展前途的回收方式,也是我們提倡發展循環經濟的最佳利用形式。膠粉工業在我國剛起步,生產企業才幾十家,年產量不到5萬噸,還沒有形成新興的產業。
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1、回收利用率低,廢舊輪胎丟棄現象嚴重,給環境保護帶來一定影響。我國是橡膠消耗大國,21年全國消耗橡膠的23萬噸,居世界第二位。每年生產的橡膠制品量約46萬噸,廢舊橡膠產生量約18萬噸,其中6%以上為廢舊輪胎。目前,回收利用的各種廢舊橡膠約9萬噸,回收利用率為5%,比國外先進水平低3~4個百分點。目前,還有近5%的廢舊橡膠沒有回收利用,其中廢舊輪胎約占2%,長期堆放,難以降解,成為“黑色污染”源。
2、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企業普遍生產經營規模小,自我改進能力低,企業發展無后勁。我國廢舊輪胎利用主要是生產再生橡膠、輪胎翻新、生產硫化橡膠粉,這些企業8%以上為中小型企業,形不成規模,市場競爭能力低。大多數翻胎企業裝備水平不高,技術力量薄弱,必要的測試設備不完備,影響了翻新輪胎質量的進一步提高。膠粉工業剛起步,市場尚未打開,沒有形成新的產業。
3、廢舊輪胎加工利用企業包袱沉重,經濟效益差,困擾廢舊輪胎利用行業的發展。由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屬于半公益事業,其加工產品附加值低,加上我國廢舊輪胎資源零星分散,其回收、加工、運輸費用高,加上歷史原因形成的人員、債務包袱重、企業經濟效益差,多數企業虧損嚴重,生產經營難以為繼,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發展呈低水平徘徊。
4、企業稅賦成倍增長,廢舊輪胎加工企業生存困難。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前,輪胎翻新企業只上交3%-5%的產品稅,再生橡膠、硫化橡膠粉上交5%的產品稅,稅改后,廢舊輪胎加工企業享受不到回收企業免交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由于廢舊輪胎從民間收購,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增值稅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實際上造成了重復征稅,使加工企業稅賦增加了一倍,使本來微利的行業變成虧損,生存困難,更談不上發展,有些企業勉強維持,有些企業瀕臨破產。
我國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方式上、技術上比發達國家并不落后,主要差距是在管理上、立法上、優惠政策上。
經過5多年的發展,特別近十幾年來新的技術推廣應用,使再生橡膠工業煥發了青春,我國再生橡膠工業無論是生產規模,年產銷量,還是生產技術、工藝裝備水平都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其技術,裝備,包括再生橡膠產品出口到國外,并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我國膠粉生產技術,無論是常溫法還是低溫法都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其工藝裝備基本上滿足膠粉工業發展的需要,其價格僅相當于同類進口裝備的1/3到1/4。
國外發達國家對廢舊輪胎的處理方式主要是掩埋或作燃料。
據有關資料顯示,美國1998年67。6%廢舊輪胎作燃料,9。44%廢舊輪胎被掩埋。21年美國產生廢舊輪胎2。81億條,作燃料的達1。15億條。在歐盟15個國家中,22年對廢舊輪胎處理,作燃料的占21%,掩埋的占37%。掩埋是一種最為不合理的方式,這不僅是一種資源浪費,而且埋在地下幾十年都不會腐爛,對地球仍是一種污染。目前歐盟各國都限期禁止掩埋廢舊輪胎。21年美國有38個州禁止對廢舊輪胎掩埋,仍有8個州允許掩埋,在我國還沒有掩埋現象。用廢舊輪胎作燃料實際上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是由固體廢棄物污染變成氣體污染,不符合循環經濟的要求,在我國用廢舊輪胎作燃料的幾乎沒有。
我國的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與國外發達國家的主要差距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管理上,發達國家都相繼成立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機構,如美國的“廢胎管理委員會”,加拿大的“廢胎回用管理協會”、“廢胎管理局”歐盟的工作組及我國臺灣省的“廢輪胎處理基金會”等。在我國尚無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部門,尚未建立正規的回收利用系統。
2、在立法上比國外滯后。發達國家對于廢舊輪胎回收再利用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政策體系,有力地支持了廢舊輪胎的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的發展。如美國的《資源與回收法》、《輪胎回收利用法》,法國的《廢棄物及資源回收法》;德國的《循環經濟與廢棄物管理法》;韓國的《資源節約與再生使用促進法》;日本的《促進循環型社會基本法》以及我國臺灣省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廢輪胎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等。我國至今沒有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具體立法,“誰污染,誰治理”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方面沒有具體的措施。
3、在政策上與國外不平等。我國已加入WTO,有必要建立與國外接軌的政策法規。國外對廢舊輪胎實行無償利用,還有補貼,并實行免稅政策。在我國不僅不免稅而且稅率高于其他加工行業,不僅無補貼,而且廢舊輪胎要高價買,這種政策上的不平等不利于入世后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
二、發達國家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現狀
廢舊輪胎屬于工業固體廢物中的一大類,做為高分子材料的循環利用資源,已引起世界各國的關注。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于橡膠短缺,再生橡膠被視為戰略資源,在2世紀4年代日本再生橡膠產量高達44萬噸,5年代美國再生橡膠年產量達到37。4 萬噸。后來由于合成橡膠工業的發展,加上當時沒有解決再生橡膠產生的二次污染,在國外發達國家,再生橡膠工業由發展轉為萎縮。2世紀8年代以來,美國、德國、瑞典、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都相繼建立了一批廢橡膠膠粉公司,其生產能力大大超過再生橡膠。從2世紀9年代初開始,發達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研究開發廢舊輪胎的利用,取得了較大進展。目前主要有4種途徑:一是胎體完好的進行翻新利用,可以延長輪胎的使用壽命,如法國米其林生產的輪胎要求翻新2-5次,行駛全程訂達12公里。二是將廢輪胎切碎做燃料用于發電,美國21年產生廢舊輪胎2。81億條,其中作為燃料的有1。15億條,占52。7%,日本有5%-6%廢輪胎作為熱能利用。三是化學裂解回收炭黑和燃料油,近幾年來,美日歐各國科學家對此都有專題的研究報導,但迄今為止,尚未見到大規模工業化的生產裝置;四是制成膠粒和細膠粉,隨著粉碎技術的進步,膠粉生產已實現了工業化。進入21世紀,膠粉工業從傳統的“廢物利用、修舊利廢”中提升為新興的環保產業,膠粉生產被視為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具有廣闊前景的新興工業。目前全世界膠粉產量已達1萬噸,年創造的價值在5億美元左右,美國21年用廢輪胎加工成粗膠粒有4萬條,占18。3%,加工成細膠粉有33萬條,占15。1%。
發達國家在發展尖端科學高新技術的同時,越來越重視廢舊輪胎資源的利用和開發,各國政府相繼以立法,成立專門機構,并對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實行鼓勵政策。例如1998年美國總統行政命各州提供4萬美元,以建立州粉碎橡膠輪胎基金,用于州廢舊物資管理部,管理、清除、處理廢舊輪胎之用。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例:該州自1989年以來,每處理一條廢舊輪胎將補貼。5美元。有的州給2。5-4美元。美國政府還以立法的方式發展膠粉工業,美國的《陸上綜合運輸經濟法》中138條款規定:政府投資或資助的公路建設必須采用廢舊輪胎制造的膠粉改性瀝青,且膠粉摻和比例從1994年的5%到1997年必須達到2%以上,以法推動廢輪胎資源綜合利用。
加拿大政府早在1992年就成立了廢舊輪胎利用管理委員會,并通過立法規定,車主在更新輪胎時必須以舊換新,同時接輪胎類型和規模繳納廢輪胎處理費。分別為2。5-7加元。所收處理費一部分給廢胎收集商,另一部分補貼給廢胎利用部門,廢胎切割成塊每噸補貼5加元,加工成膠粉,每噸補貼125加元,使用膠粉每噸補貼5加元。
芬蘭于1996年出臺了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法規,還輔以技術開發和市場培育的指導,目前全國已有14多個回收點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率已達1%,不僅年創造12億美元的財富,而且還使5多人就業。
三、發展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幾點建議
目前我國每年產業廢舊輪胎5多萬條,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廢舊輪胎產生量將會大幅度上升,如何處理大量的廢舊輪胎,是今后我國面臨的一個重要的環境與資源利用的問題。面對入世,我國經濟將融入全球一體化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發展環境應與國際接軌。國外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領域立法比我們早十余年。我國至今沒有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方面的立法,暫時還無“法”可依,國外廢舊輪胎無償回收利用,而且還有補貼,免稅等優惠政策的支持。而我國多數廢舊輪胎利用企業稅賦過重,資金短缺,無力更新技術裝備,生產經營履步艱難。
希望國家借鑒國外有關治理廢舊輪胎污染的成功經驗,從立法上、管理上、政策上、跨行業調整等方面采取積極措施,以促進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為此,建議如下:
1、加快制定《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實施依法管理,通過法律規范,明確生產、使用單位的責任和義務,禁止廢舊輪胎隨意堆放、丟棄,嚴禁焚燒、掩埋、規范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網絡及付費機制,將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2、國家鼓勵和促進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成立國家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委員會,對全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進行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3、廢舊輪胎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在全國各地成立廢舊輪胎回收處理集散中心,負責本地區廢舊輪胎集中回收、分類、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4、研究制定國家鼓勵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的經濟政策。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在政策上應與國際接軌。
(1)研究建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專項基金,從源頭征收廢舊輪胎處理費,這部分資金主要用于廢舊輪胎回收管理,加工利用補貼及獎勵技術開發。
(2)要研究對廢舊輪胎加工利用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即征即退政策,以減輕企業負擔,鼓勵企業技改發展。
(3)要研究無償回收廢舊輪胎的可行性,以解決回收利用廢舊輪胎企業長期穩定的原料來源渠道等。
5、推進技術進步,增加科技投入。國家通過各種渠道,增加對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科技開發的投入。對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科技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納入科技三項費用的支持范圍。
6、對現有再生橡膠企業、翻胎企業、膠粉企業中生產規模小,有污染的企業限期整頓,實行資質認證制度,建立廢舊輪胎回收加工利用示范工程,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生產的廢舊輪胎加工利用基地,并以此為中心,形成廢舊輪胎回收、加工、利用的產業鏈條。
7、發展膠粉工業是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的方向,國家應積極支持推廣應用。我國膠粉工業剛起步,生產技術達到世界一流水平,關鍵在應用,國家應組織協調橡膠行業、建材行業、公路、公共場所等領域的應用,并對膠粉生產及應用單位給予政策支持。
8、國家鼓勵社會中介機構為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信息咨詢、市場營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服務、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咨詢等服務。
9、積極利用國內廢舊輪胎,禁止進口廢舊輪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國外辦廠,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10、加強基礎管理,提高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意識,委托行業協會建立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強化信息服務,抓好統計基礎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和發布國內外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信息,促進我國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健康、穩定、有序發展。
廢舊輪胎再生業:呼喚“政策引擎”
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廢舊輪胎形成的“黑色污染”正在威脅著我們的生活。
據統計,中國是世界上第三大輪胎生產國,21年輪胎產量超過1。3億條,僅次于美國和日本,當年生成的廢舊輪胎達5萬條。因而,對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而其中蘊含的商機也被相關企業和投資者看好。
廢舊輪胎企盼“再生”
據統計,全世界廢舊輪胎已積存3億條,并以每年約1億條的數字增長,其中能得到翻新利用的只占15%-2%。如何有效利用廢舊輪胎,防止污染,是一個世界性難題。我國年產輪胎上億條,居世界第三。每年新增廢舊輪胎5多萬條。隨著汽車數量不斷攀升,廢舊輪胎量也在上漲。一些城鄉結合部的舊輪胎堆積如山。
據統計,22年,我國各種汽車銷售量達到34萬輛,汽車市場規模已居世界第四。業內權威人士預測,到22年,也許在更短的時間里,中國將成為世界最大的汽車市場。這意味著我國汽車輪胎的消耗量也將步入世界前列。目前,我們每年輪胎年產量超過1億條,廢舊輪胎的產生量約為5多萬條,隨著轎車逐步進入家庭,這兩個數字都將大大增加。那么,這些輪胎在完成它們的使命后,又將有一個怎樣的歸宿呢?
通常人們處理固體廢棄物的方法有填埋、焚燒等,但專家認為,這些方法對廢舊輪胎都不適用。這是因為廢舊輪胎屬于不熔或難熔的高分子彈性材料,有著較高的彈性和韌性,在-5~15℃范圍內不會發生變化,它們的大分子分解到不影響土壤中植物生長的程度需要數百年的時間。而如果將其焚燒,其釋放出來的煙霧和一氧化碳又將會嚴重污染大氣,嚴重的污染使周圍寸草不生。另外,越積越多的廢舊輪胎長期露天堆放,不僅占用大量土地,還容易滋生蚊蟲、傳播疾病。據北京市工業有害固體廢棄物管理中心的專家介紹,廢舊輪胎除了惡化自然環境之外,還會破壞植被生長、影響人體健康、危及地球生態環境,因此,它是工業有害廢棄物中危害較大的垃圾之一。
事實上,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已有能力將廢舊輪胎變成一種再生資源進行回收利用,且利用價值和應用市場都非常大。據中橡集團曙光橡膠工業研究設計院高級工程師鄧海燕等專家介紹,目前,世界上已有了許多項將廢舊輪胎作為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技術成果,如原形改制、熱能利用、熱分解、輪胎翻新以及生產再生膠或膠粉等。
然而,我國廢舊橡膠回收利用率很低,比國外先進水平低3~4%個百分點。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企業普遍規模小,自我改進能力低,市場競爭力差,企業發展無后勁,大多數技術力量薄弱,測試設備不完備,再利用的質量上不去。廢舊輪胎加工企業享受不到回收企業免交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由于廢舊輪胎從民間收購,沒有增值稅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使加工企業稅賦實際上增加了一倍,使本來微利的行業變成虧損。我國廢舊橡膠再利用行業正趨于萎縮,全行業連續多年虧損,難以為繼。
輪胎再生業為何裹足不前?
據不完全統計,21年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率不足6%,與世界發達國家平均9%的回收利用率相差較遠。我國是一個橡膠資源的消耗大國,同時又是橡膠資源十分匱乏的國家,根據這樣的國情,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產業的內涵主要包括翻胎、再生膠和膠粉3個領域。 然而,這幾個領域無一不呈現出慘淡經營的窘境。
有關專家認為,目前廢舊輪胎再利用技術的落后,已成為我國廢舊輪胎難以得到充分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廢舊輪胎翻新為例,正常情況下,翻新輪胎的使用壽命應是新胎里程的6%~8%,國際上現在使用較多的預硫化法翻新的輪胎甚至已接近1%,而我國通常采用的輪胎翻新修補技術比較落后,翻新胎壽命通常為新胎的5%。
我國現有舊輪胎翻新企業約5家,21年翻新舊輪胎4多萬條,共計處理廢舊輪胎約2萬噸,新胎與翻新胎的比例為26∶1,大大低于1∶1或9∶1的世界平均水平。
我國的翻胎業為什么沒把市場做足呢?
一方面是技術。有專家介紹,米其林生產的巨型36R51礦山用工程輪胎,規定使用壽命為26小時,而江西德興銅礦使用的國產同類規格的翻新胎,其壽命已達19小時,相當于新胎壽命的7%。但是,要完全達到米其林的水平,技術確實是一個瓶頸。
另一方面更為關鍵的是胎源不足。胎源不足一方面源于人們對輪胎翻修的價值了解太少,以致在輪胎的使用過程中不考慮磨損極限,往往一胎跑到底;另一方面是因為汽車嚴重超載使胎體遭到嚴重破壞。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再生膠生產國。這幾年,我國的輪胎企業一直以生產斜交胎為主,即使到25年,斜交胎的產量也和子午胎各占一半。這就決定了以廢斜交胎為主要原料的再生膠工業在今后的5~1年中,仍將會有很好的發展。近年來,我國許多再生膠企業經過技術改造,基本上實現了無污染、無公害化生產,并且正在朝著“綠色環保產業”的方向邁進。
此外,被大家所看好的膠粉工業近兩年來并沒有得到應有的發展,我國膠粉工業的現狀是技術硬、市場弱。目前,我國自行開發的常溫法生產膠粉技術已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去年7月,由大連三寰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設計制造的新型廢舊輪胎處理生產線,又成功地實現了對鋼絲子午胎的處理,能將子午胎中的鋼絲和纖維剝離出來,一舉邁過了世界廢胎制粉領域的最后也是最難的一道坎。但是,膠粉的應用市場尚未得到有效開發,原因是輪胎企業的不景氣導致發生在該行業的貨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使膠粉企業流動資金循環不暢。而膠粉的應用范圍雖然很廣,但是由于行業與行業之間的分隔,使得像膠粉防水涂料、膠粉改性瀝青等許許多多新產品很難在建材領域或者交通等部門得到推廣應用。
鼓勵性政策,何時出臺?
我國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方式、技術比發達國家并不落后,差距在管理、立法、優惠政策上。國家對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歷來是強調原則多,可操作性差,尤其對企業鼓勵的政策更少。近年來,我國逐漸重視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工作,不僅將其列入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十五”發展規劃》,還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如停止征收翻新輪胎的消費稅,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等。 但作為廢舊輪胎的其他綜合利用企業卻有些想不通:回收環節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政策,而最終將廢舊輪胎變成可再生利用資源的綜合利用企業為何不在政策優惠之列呢?卻要花上每噸3~8元的價格將回收來的廢舊輪胎作為原料買回來,而在國外,回收的廢舊輪胎多數是無償提供給綜合利用企業的。
有資料顯示,不少發達國家相繼成立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機構,美國有“廢胎管理委員會”,加拿大有“廢胎回用管理協會”,歐盟有專門工作組,美國、法國、韓國、日本還頒布了專門的法律。而我國尚無管理部門,也未建立正規的回收利用系統。
一些發達國家以“廢舊輪胎無償利用,減免稅賦,政府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持。1998年美國總統命各州提供4萬美元建立各州粉碎橡膠輪胎基金,用于廢舊輪胎的管理、清除和利用。加州每處理一條廢舊輪胎補貼5美分。美國《陸上綜合運輸經濟法》規定:政府投資或資助的公路建設必須采用廢舊輪胎制造的膠粉改性瀝青,且膠粉摻和比例必須達到2%以上。他們靠法律推動廢輪胎資源的綜合利用。
加拿大相關法律規定,車主更新輪胎時必須按輪胎類型和規模繳納廢輪胎處理費,所收處理費一部分給廢胎收集商,另一部分補貼給廢胎利用部門,廢胎切割成塊每噸補貼5加元,加工成膠粉,每噸補貼125加元,使用膠粉每噸補貼5加元。
目前利用廢舊輪胎有翻新利用、切碎做燃料用于發電、化學裂解回收炭黑和燃料油、制成膠粒和細膠粉等幾種途徑。國際上越來越趨向于利用廢舊輪胎生產膠粉,因為這只是一個單純的物理過程,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八五”期間,我國曾掀起了一股膠粉開發熱和引進熱,全國有18家企業引進了國外技術及裝備,但差不多全軍覆沒。主要是生產成本太高。現在國內利用廢舊輪胎生產膠粉的技術是成熟的,但就因為國家缺乏鼓勵性政策,整個行業生存環境一直不樂觀。
專家認為, 國家應成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專門管理機構,加快制定《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將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將廢舊輪胎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實行“以舊換新”制度,規范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網絡,在全國各地成立廢舊輪胎回收處理集散中心。同時,國家能建立資源利用企業準入制度,建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示范工程,鼓勵和支持具有一定規模、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使一些打著“綜合利用”旗號的二次污染企業能退出廢舊輪胎資源利用市場,以保證綜合利用企業的原料供給。
轉自:橡膠技術網,橡膠行業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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