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發布橡膠及安撫奶嘴中亞硝胺等新標準
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針對中彈性體或橡膠奶嘴及安撫奶嘴中釋放的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發布了EN 12868:2017。與之沖突的國家標準將于2017年7月前撤銷。
1993年4月,歐盟(EU)發布了93/11/EEC指令[1],限制彈性體或橡膠奶嘴及安撫奶嘴中釋放的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該指令也規定了檢測此類物質的基本原則以及分析方法。
1999年8月,CEN發布了EN 12868:1999,將其作為符合93/11/EEC指令要求的標準方法。該標準提供了詳細的橡膠奶嘴和安撫奶嘴中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的提取及分析流程。
2016年10月,CEN審批通過了彈性體或橡膠奶嘴及安撫奶嘴中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相關的新標準EN 12868:2017。該標準為商業標準,可在英國標準協會(BSI[2])等國家標準組織獲取。
EN 12868:2017對1999版進行了更改,主要體現在:
- 重新定義了"正-亞硝胺"和"即用產品";
- 更改了"彈性體"和"橡膠"的定義;
- 要求進行兩次遷移測試和兩次測定;
- 更改程序,包括亞硝化的溫度,并規定了測試中彈性體樣本和橡膠的最低樣品量;
- 將N-亞硝基二異丁胺(NDiBA,CAS號 997-95-5)歸為奶嘴中的可識別的亞硝胺,這一規定與測試和校準標準相關;
- 提供n-亞硝胺校準液的氣相色譜法(GC)以及用熱能分析儀(TEA)檢測儀分析得到的的保留時間用于輔助分析(附件B);
- 將液相色譜-質譜聯用(LC-MSn)作為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的替代性分析方法。技術設置見本標準的附件D。
應注意的是,1999版和2017版EN 12868的分析容差相同。亞硝胺的總容差為0.01 mg/kg,亞硝基物質的總容差為0.1 mg/kg。
EN 12868:2017或其之前的版本以及玩具安全標準EN 71-12都是檢測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應注意的是,兩種方法的提取和分析程序存在差異。
表1總結了93/11/EEC指令的主要內容,以及檢測彈性體和橡膠奶嘴及安撫奶嘴中的亞硝胺和亞硝基物質的的EN 12868(兩種版本)。
通過遍布全球的實驗室網絡,SGS能夠提供各種服務,包括歐盟和國際市場上玩具、橡膠奶嘴和安撫奶嘴中亞硝胺物質和亞硝基胺物質的分析測試和咨詢。
轉自:橡膠技術網,橡膠行業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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