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關于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工作的通知
關于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和我廳《關于服務好重大項目建設“三個一批”活動的通知》(豫環辦〔2021〕53號),為推進我省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相關事項改革工作,我廳起草了《關于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相關事項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各有關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于9月3日前反饋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聯 系 人:高賀文
聯系電話:0371-66309113
2021年8月24日
關于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相關事項改革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做好我省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推進入園建設項目環評改革,推動新發展階段產業園區綠色發展,持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
(一)及時全面推進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等)應在編制園區發展規劃的同時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已經批準或正在實施的產業園區發展規劃發生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應當重新或者補充進行規劃環評工作,其中產業園區規劃適用期限、范圍、主導產業發生調整的,應重新進行規劃環評;產業園區規劃適用期限、范圍、主導產業不變,空間布局發生調整的,應編制補充分析報告。規劃審批機關在審批規劃時,應將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在審批中未采納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審查意見的,應當作出說明并存檔備查。
以“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應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對現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碳排放調查和分析,研究確定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指標,對規劃實施后碳排放情況進行預測,提出碳減排優化調整建議及管控對策措施。
(二)落實主體責任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依法承擔規劃環評工作主體責任,在編制(修編)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時,同步組織開展環評工作,對規劃環評報告的質量和結論負責;在園區規劃實施過程中認真落實規劃環評及相關生態環保要求,建立產業園區規劃環評文件、環境質量監測數據與入園建設項目共享機制;按規定及時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等工作。
二、嚴格規劃環評審查把關
(一)依法依規審查
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報告由批準設立產業園區的人民政府所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審查。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產業集聚區“十四五”規劃修編,應滿足《河南省產業集聚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產業集聚區規劃修編指導意見的通知》《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化工和主導產業涉“兩高”行業的產業園區規劃修編由省廳組織審查,其他產業集聚區規劃修編由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審查。
(二)突出審查重點
規劃環評報告審查應充分銜接我省“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和所在地方“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及準入清單,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新設立的產業園區,其規劃環評應重點關注規劃方案以及優化調整建議的可行性,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合理性等;對現有產業園區,應關注回顧性評價內容,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以及優化調整建議的可行性等。
三、強化規劃環評效力
(一)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要求
產業園區應嚴格落實規劃環評相關要求,建設完善集中供水、供熱、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網、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理處置、交通運輸等產業園區基礎設施。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生產、使用、貯存等的產業園區,應強化產業園區環境監測與預警能力建設、環境風險應急與防范措施,推動建立涵蓋企業、產業園區、地方政府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二)嚴格規劃環評質量監管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健全規劃環評質量監管機制,將其納入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機制,發現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質量存在基礎資料嚴重失實、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弄虛作假等情形的,應依法依規對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及其委托的規劃環評編制單位予以處理。
(三)加強規劃環評效力監管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河南省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要求,制定規劃環評監管工作方案,確保三年內完成轄區內所有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落實情況檢查。檢查時,應重點關注規劃環評報告結論及審查意見提出的準入要求、避讓敏感區等優化調整建議、環保基礎設施、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等環保對策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產業園區整改落實。要加強規劃實施跟蹤監管,發現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的,應當及時組織核查,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采取改進措施或者修訂規劃的建議。
省廳將定期調度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跟蹤評價開展、落實情況,加大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質量及落實情況監管,對編制質量差、規劃環評落實不力的相關責任主體公開曝光并依法依規處理。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規劃環評管理臺賬,梳理、匯總本行政區域內規劃環評、跟蹤評價、規劃環評質量檢查、規劃環評要求落實情況核實等情況,并按《河南省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要求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向省廳報送工作進展(見附件1)。
四、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
(一)加強入園項目環評指導
生態環境部門在審批入園項目環評時,應以園區規劃環評為依據,對不符合規劃環評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不得通過審批;符合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的項目,可按要求享受簡化項目環評內容、打捆審批、共享環境現狀區域評估成果等環評改革舉措。
(二)繼續推進環評告知承諾審批改革試點
在產業園區內,按照《關于服務好重大項目建設“三個一批”活動的通知》(豫環辦〔2021〕53 號)繼續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審批改革,各地要加強對告知承諾審批環評文件建設項目事后監管,確保環評文件質量和環評落實效能。
(三)探索入園項目簡化環評改革試點
按照《河南省產業集聚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在符合《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試點條件(附件2)的省級產業集聚區探索開展入園項目簡化環評改革。對未列入產業園區環評審批重點行業名錄(附件3)且符合園區規劃環評的項目(不包括線性工程、礦山開采項目、核與輻射項目),報告書可以簡化為報告表,審批方式仍采用審批制,試點期限為2年。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根據試點條件,向省廳提出本轄區內實施試點園區的申請,并提供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省廳依據各地的申請適時發布試點園區名單。開展試點的各產業園區要明確試點工作的具體范圍、任務及要求,及時總結試點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不斷完善相關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將試點工作情況報省廳,省廳將不斷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評估和管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全面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豫環文〔2016〕174號)、《關于加快產業集聚區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豫環文〔2013〕51號)同時廢止。
入園項目簡化環評改革試點園區申報條件
為探索開展入園項目簡化環評改革,擬在符合下列條件的園區對未列入我省產業園區環評審批重點行業名錄的項目(不包括線性工程、礦山開采項目、核與輻射項目)簡化環評,由報告書簡化為報告表。
試點園區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產業園區為省級以上產業集聚區;
2. 產業園區已依法完成規劃環評工作,且采納并落實了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
3. 產業園區環境質量穩定達到區域環境質量標準且持續改善;
4. 產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完善、運行穩定;
5. 環境管理和風險防控體系健全,能有效防控入園項目污染和環境風險且5年內未發生重大環境事件。
河南省產業園區環評審批重點行業名錄
一、紡織、皮革、造紙、橡膠行業
有洗毛、脫膠、繅絲工藝的紡織品制造項目;染整工藝有前處理、染色、印花(噴墨印花和數碼印花的除外)工序的紡織品及服裝制造項目;有鞣制、染色工藝的皮革及毛皮項目;廢紙造紙,化學制漿、木漿制造(商品漿除外);輪胎制造;再生橡膠制造(常壓連續脫硫工藝除外)。
二、石化化工、醫藥、化纖行業
精煉石油產品制造、煤炭加工 (單純物理分離、物理提純、混合、分裝的除外,煤制品制造除外,其他煤炭加工除外);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產;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不含單純物理分離、物理提純、混合、分裝);醫藥制造業(不含單純藥品復配、分裝,化學藥品制劑制造,中藥飲片加工,中成藥生產);化學纖維制造業(單純紡絲、單純丙綸纖維制造、單純紡絲的除外)。
三、金屬冶煉、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煉鐵、煉鋼(含燒結、焦化、球團) ;鐵合金冶煉;有色金屬冶煉(利用單質金屬混配重熔生產合金的除外);年產10萬噸/年以上的有色金屬和黑色金屬鑄造;水泥熟料制造(水泥粉磨站除外);平板玻璃制造項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含焙燒的石墨、碳素制品制造。
四、電力、熱力、燃氣生產業
火力發電和熱電聯產(發電機組節能改造的除外,燃氣發電除外,單純利用余熱、余壓、余氣(含煤礦瓦斯)發電的除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污泥焚燒發電;燃煤、燃油鍋爐總容量65噸/小時(45.5 兆瓦)以上的熱力生產;煤氣生產。
五、環境治理、廢棄資源利用業
危險廢物利用及處置(產生單位內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單純收集、貯存的除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純收集,貯存的除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含污水處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燒(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改造項目除外)處置方式的;廢電池、廢油加工處理。
六、科研、倉儲、社會服務
P3、P4生物安全實驗室、轉基因實驗室;總容量2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庫(含油品碼頭后方配套油庫);地下油庫;地下氣庫;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特大型、大型主題公園;高爾夫球場;容積50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人工湖、人工濕地;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容積5萬立方米及以上500萬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濕地;年補水量占引水河流引水斷面天然年徑流量1/4及以上的人工湖、人工濕地;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河湖整治;生活垃圾填埋處置的或采取其他方式日處置能力50噸及以上的(含餐廚廢棄物)。
七、交通運輸業
新建、遷建、增加航空業務量的飛行區擴建機場;新建油氣、液體化工碼頭;岸線、水工構筑物、吞吐量、儲運量增加及裝卸貨種變化的擴建油氣、液體化工碼頭;單個泊位1000噸級及以上的內河港口。
八、其他
含有電鍍工藝的項目;鉛酸蓄電池制造;太陽能電池片生產;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日處理規模20萬噸以上的集中污水處理廠項目;位于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項目。
注:本重點行業名錄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結合環境管理實際,將部分環境污染重、環境風險高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行業列入產業園區簡化環評改革試點重點行業名錄,對于列入本重點行業名錄的項目,不得實施簡化環評改革。
轉自:橡膠技術網,橡膠行業門戶網站!

- 歐盟委員會對進口自我國乘用車及輕卡輪胎啟動反傾銷調查2025-05-22 02:05:48
- 中柬(南寧)橡膠生產基地揭牌2025-05-09 12:05:35
- 泰國將與中國協商橡膠0關稅2025-05-07 01:05:58
- 泰國宣布推遲開割1個月 橡膠供應量料減少20萬噸2025-05-07 01:05:43
- 七位優秀橡膠人,榮獲全國勞動模范稱號!2025-04-29 02:04:10
- 張立群院士榮獲國際合成橡膠生產者協會2025年度技術獎2025-04-22 02:04:27
- 2025年第十七屆橡膠技術交流會將在三門舉辦(6月10-12日) 歡迎報2025-04-16 02:04:18